为进一步规范郑州轻工业大学消防科普中心活动规范、安全、有序运行,制订了《消防科普中心管理规定》,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强化科普活动安全管理,保障科普活动安全、有序、健康开展,切实维护科普基地集体财产及广大青少年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科普基地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基地实际运营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郑州轻工业大学消防科普中心(以下简称“消防科普中心”),依托郑州轻工业大学智能安全工程学院安全工程专业、郑州市电力电气消防安全重点实验室建设,受郑州轻工业大学委托,在郑州轻工业大学科技处、科学技术协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 消防科普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针,以加强科普网络、科普队伍、科普阵地建设为重点,动员各个方面力量,共同营造崇尚科学,破除迷信、抵制歪理邪说的良好氛围,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第四条 消防科普中心向社会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科普基地组织开展的所有科普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 科普活动安全工作严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机制。

第七条 科普基地设立安全领导小组,全面统筹领导科普活动安全工作。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处理科普活动安全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安全措施有效落实。

第八条 通过定期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与科普活动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着力提升相关部门及个人的安全意识与安全防范能力。

第九条 安全领导小组需全面统筹科普活动安全工作,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开展安全风险预测与评估工作,依据评估结果制定科学完备的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效防范各类安全风险。

(二)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细化安全措施,清晰界定各岗位安全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三)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科普基地活动的指导、监督与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消除,确保活动安全开展。

(四)定期组织面向安全工作人员的安全宣传与教育培训活动,强化其安全责任意识,提升安全防范与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条 活动场所提供部门须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一)确保活动场所及设施完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与消防安全规范,及时、完整地向科普基地负责部门提交场所人员核定容量、安全通道布局、出入口设置以及供电系统等涉及场所安全使用的详细资料与有效证明文件。

(二)在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显著位置设置清晰、醒目的指示标识,采取有效措施维持通道畅通,严禁出现任何阻碍通行的情况。

(三)依照安全规范要求,科学规划并设立安全缓进通道,按需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与设施,保障人员和物品安全有序通行与检查。

(四)配备功能完备的应急广播和照明设施,并定期开展维护检修工作,确保设施始终处于完好、有效的运行状态。

(五)根据科普活动的规模、性质及安全需求,合理配置安全防范设施,确保其与活动安全保障要求高度适配。

第十一条科普活动安全负责部门应全方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具体如下:

(一)为活动安全工作提供充足、必要的物质资源支持,确保安全防护设备、应急物资等配备齐全且符合标准。

(二)在活动举办前,组织专业人员对活动场所开展全面、细致的专项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责令相关责任方立即整改,直至隐患消除。

(三)活动举办期间,持续对各环节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建立隐患台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实现安全隐患闭环管理。

(四)当现场出现秩序混乱,可能引发安全事故或危害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及突发事件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置;同时加强现场安全管控,动态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五)严格管理停车设施,严禁任何挤占、挪用行为,科学规划停车区域,安排专人维护停车秩序,保障车辆进出安全顺畅。

(六)根据活动安全管理实际需求,配备足够数量且具备安全工作人员,并做好人员培训与调度工作,确保现场安全管理力量充足。

(七)通过宣传海报、现场讲解、广播提醒等多种形式,对参与科普活动的人员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对现场出现的妨碍活动秩序及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劝阻与制止,维护活动良好秩序。

第十二条科普活动期间,须确保临时搭建、安装、悬挂的设施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与维护。根据活动实际风险情况,必要时可投保公众责任险,以提升风险应对能力,保障活动各方权益。

第十三条开展科普活动时,应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依据活动规模和复杂程度,配备充足的工作人员维持现场秩序。当现场秩序维护存在困难或遇特殊情况时,可依法申请公安机关协助。在人员聚集区域,需采取有效控制和疏散措施,严格将参与活动人数控制在场所安全承载范围之内,防止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 活动现场安全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全面掌握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具体内容,明确各环节工作流程与要求。

(二)熟练操作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准确地发布信息,有效指挥调度。

(三)熟练使用各类消防器材,清晰知晓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熟练掌握本岗位应急救援措施,具备快速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四)灵活掌握并有效运用其他各项安全工作措施,保障活动现场安全有序。

第十五条 参加科普活动的人员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不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二)自觉遵守科普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基地工作人员管理。

(三)主动配合并自觉接受安全检查,不得故意刁难或抗拒检查。

(四)不得实施任何影响活动正常秩序、妨碍公共安全的行为,共同维护活动现场良好氛围。

(五)践行社会公德,文明参与活动,尊重他人权益和活动安排。

第十六条科普基地安全主管部门可根据公共安全实际需求,依法组织对进入活动场所的车辆及人员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实施安全检查的工作人员须严格履行职责,严禁开展与安全检查无关的活动,坚决杜绝任何侵犯受检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确保安全检查工作合法、规范、文明开展。